2010年2月4日 星期四

更新版-2010年鶯歌聯盟盃羽球賽競賽章程

2010年鶯歌聯盟盃羽球賽競賽章程

一、宗旨:為響應政府提倡正當休閒活動,推廣鶯歌地區羽球運動,增進球友情誼為目的。

二、主辦單位:鶯雄羽球隊

三、協辦單位:鶯翔羽球隊

四、贊助單位:

五、比賽日期:2010年5月1、2日(星期六、日)

六、地點:活動中心(中山路)
七、比賽分組:

組別

男雙

女雙

混雙

出生年以身份証或護照為憑,以二人合計加總為分組依據(以99年減出生年計算)

每人最多限報三項(男雙、男雙和混雙)(女雙、女雙和混雙)

報名兩項男雙或女雙時,搭檔必須不同人。

A組

國小組

B組

二人合計加總60歲以下

C組

二人合計加總61-75歲

D組

二人合計加總76-90歲

E組

二人合計加總91-105歲

F組

二人合計加總106歲以上

106歲組限50歲以上方可報名,且待人數固定以後依實力調整二人一組。)

八、參加資格:凡在鶯歌地區打球的球友均可自由搭配

九、參加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3月31日止,賽程時間截止即不再接受報名

十、報名費及繳交方式:每組100元,請於報名時繳交給鶯雄隊楊玉麟、曾偉裕、林明志之
ㄧ即可,未繳者視同未報名。

十一、賽程將於2010年4月15日公告於活動中心。

十二、比賽用球:勝利國際比賽級用球。

十三、比賽方法:
(1)本比賽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佈之最新羽球競賽規則(新制25或30分)。
(2)視參賽隊數多寡決定賽制。
(3)可以降齡參賽,但不得越齡參賽。
(4)選手逾出賽時間五分鐘未出場者,以棄權論(依球場掛鐘為準)。
(5)賽程若有衝突時,由大會安排補賽。
(6)若報名隊數少於四隊時,將與相鄰降齡組合併;若合併後仍少於四隊時則取消該組比賽。
(7)比賽時如遇特殊事故必須調動場地時,得由本會競賽組宣佈,請球員務必遵守。

十四、獎勵:每組報名4~6隊者,取前二名; 每組報名7~12隊者,取前三名;
每組報名13隊以上取前四名。 (獎品視經費多寡再做決定。)

十五、當天有礦泉水及午餐供應。

十六、其它若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會公佈施行之。